一村民从房顶摔下致残
司法所真情调解获赔偿
近日,青铜峡市峡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当事人马某获赔27000元。
1月6日,青铜峡市峡口镇任桥村干部韩某某,经请示该村主任口头同意,动用村上的义务工拆除划白圆圈“拆”的自家房子,遂找到村民马某协商,马某以20个义务工承包下来。在拆房过程中,马某在房顶用洋镐刨屋顶时,不慎从4米高的房顶上摔了下来,当场昏迷,经吴忠市人民医院抢救,虽脱离危险,但被诊断为脾破裂、腹腔内出血、肺挫伤、T3椎压缩性骨折,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13000余元。后经吴忠法庆所鉴定,马某为6级伤残。
3月16日,峡口镇任桥村村民马某,来到峡口司法所企盼着对所长魏占锋说:“咨询吴忠某律师事务所的某律师,说代理打官司要收我代理费1500余元,我家庭困难,没有钱,某律师建议我先找镇上司法所所长魏占锋处理。”魏所长听了马某的陈述后,对此事就展开了调查了解,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赔偿问题上分歧太大,调解未果。魏所长采取冷却的调解方法,让双方当事人回去再考虑,约定3月19日再次调解。第二次调解时,魏所长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说法讲理论道德,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由韩某某一次性赔偿马某伤残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27000元,并限期韩某某一周内付清。3月23日,这一天是星期日,马某提前从峡口司法所拿到全部赔偿款。马某临走时,诚心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吃饭,以表谢意,被魏所长婉言谢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