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解答法律咨询。 (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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