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效能建设承诺
为进一步 优化服务环境 ,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青铜峡市司法局 特 作 如下 公开 承诺:
一、文明 热情 服务 。在办理 业 务时,文明礼貌,言行规范,态度热情, 服务周到。
二、打造阳光政务。对办理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及人员职责、工作纪律一律对外公开。
三 、 实行 首问负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积极主动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负责将服务对象引导给有关 科室 或具体办事人员。
四 、 规范服务收费 。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或以其他理由向当事人索取费用。
五 、 实行限时办结 。 司法所调解民间纠纷做到随到随调,一 般在两个月内调解终结。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要在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指派人员办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公证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六 、 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能,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不推不拖,按时保质完成。
七、 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严禁作错证、假证、伪证,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和失职行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八、 加强监督检查 。 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人员, 认真办理群众的来电和来访,力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来信来电 15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员反馈查办结果。
监督投诉电话:3910120 3019208。